爱情信使
不管是遥不可及的伟人还是云云众人的我们,其实,都是人,都有情的时刻,爱的一段,可能,唯一不同的是,伟人的爱情,最终烟消云散在纸上,后人可以津津乐道,或者感同身受,而芸芸众生的情或者爱在心里,过去了,就过去了,只是这样,这样就好了,只要真的爱过,至于是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又有什么关系,又没什么不同。 那一年,他从另一个学校转过来,父母的意愿,转就转了,他是一个开朗的男孩子,很快的就和班上的男同学打成一片。 很快的,班级里的格局,他就弄的清清楚楚了。说来也简单,他们打成一片后,每个男孩子个个像得胜归来的将军,纷纷禀告自己的爱情战报。 班级里梁和祝的地下关系,他都胸有成竹的,他是后来者,致命的是,他可以在男同学面前滔滔不绝甚至胡言乱语的话唠,可是,在班级女生面前却很少说话,很多的女生他连名字都叫不全。 甚至和他玩的好的同学都说:“这个家伙是世外高人,不进女色。” 在那个年月,心仪一个女孩子,大多是写信,也就是后来的我们历史记载的“写情书。” 那是一个在学校,没有网络,没有手机,“鸿雁传书,笔中有情”的可爱年华。 写情书,必然有送情书的,而他最终沦为一个无偿的爱情信使。 他在班级里成绩上,比和他玩的来的成绩都好很多很多,他们下课了,几个男人,一起谈笑风生,胡言乱语的不亦乐乎,就是放学了,也是一窝蜂的走出校园,一路嘻嘻哈哈的,直到各自在不同的路口转弯,他们玩的很好,关系很好。 那是一段没有杂质,没有攀比,没有虚荣,没有寒暄,有的是胡言乱语,有的是嘻嘻哈哈,有的是骂骂咧咧,有的是青春的悸动。 “我写的信给她了吗?”一个男生问一个他。 “废话,当然给了,等着她回信好了。”他不客气的回答。 他和那个女孩是一庄的,他们几乎是邻居,因为他们两家之间只隔两家人家,每每周末,他会口袋揣着别人的情书,敬职敬业的将信送到女孩的手里,他,然后转身回家。 初三的一年,如射出的箭,一晃过去十多年了。 有一年,他们相聚在灯红酒绿中,过去的虽回不来了,但是记忆还在,记忆再次回放了那个回不去。 一个男同学像他嘻哈的走来,他已不是那个青涩的小男孩了,而是一家私企的老板,事业干的和他的肚子一样显而易见的。 他坏笑的说道: “嘿,伙计们,我们猜拳喝酒,输的倒霉蛋不仅要喝光瓶中的酒,而且要回答一个问题,假如哪个混蛋说假话,那么,不好意思,桌上的各种货色酒都得米西掉,OK!” 其他的女孩都起哄的嘻嘻哈哈的,他们曾经都是青涩的同学,只是现在,都各自有很多角色或者头衔了,多了一份世俗的金粉,少了一份当年的羞涩,但丰韵和美貌显而易见。 不巧的是,他第一个输了,酒二话没啰嗦,喝掉。 “都别动,嘴,我先问。”还是那个大肚子急忙说道,并且肥胖丰满的中指还习惯性的推推他眼睛上的那个厚厚的博士轮眼镜。 “老弟呀,兄弟我纳闷了,初三那会,为什么你只给那位老兄送情书”胖子说着眼睛瞪瞪所指的对象,继续说道:“初三那会,我们四个男生,同时喜欢上你们那里四个女生,唯独你只给那家伙送情书,为什么呀,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了吧。” “就是呀,为什么呀?”有几个女生附和道。 他迟疑一会,晃晃手里的酒,说道:“其实,我也喜欢那个女孩,喜欢很久了,只是,她长的很美,家境很好,他家是我们那里的首富,我家是我们那里的首穷,我是在父母的吵吵打打中长大的,很早很小就懂得丢人和自卑了,所以,就这样了。” 正好当年的那个女生也在,不过,时隔多年,女孩早已嫁人,有了一对很可爱的儿女。 她也晃晃杯中酒,一饮而尽,她看着他,说道:“呵呵,没有你送信的时候,我和那个他也很快分了,是我提出分手的。” 此刻,灯红酒绿的沉默。